《與執事起武/舞》試讀:關係轉化,由自己開始


到底今天的教會需要一個怎樣的領袖呢?一個事事順從所有人的意見,永不會說不,不會有任何主見的領袖;還是一個威猛、強而有力的領袖?可是卻有可能帶來傷害,甚至勞役教會中其他人。教會是否只得這兩個選擇呢?有人說,只有兩種基督徒,一是做到把熱情耗盡(burn out),一是坐著生鏽(rust out)。教會事奉人生是否就只得兩個選擇呢?一是愛主愛到死,一是對主表現冷淡。信仰真的是只有兩極化嗎?當然不是。擔任教會領袖也是一樣,不是要執事/牧師言聽計從,表現得像奴隸一般,或者執事/牧者變成皇帝,而另一方則成為奴隸。教會領袖不應只有這兩種極端的情況。

要改變這些極端的看法,先要重新檢視牧者自己和執事的角色,以致大家可以從這些角色裡找到出路。首先,我認為應從自己開始:我如何看自己在教會裡的角色和職分呢?然後才能清楚看見執事們的角色。理論上,牧師和執事都是唇齒相依、互相倚賴、彼此配搭、互補不足。這些大家也知道,但是實際上,理論無論如何動聽,沒有人是完全的。牧師和執事之間也有很多實際面對的困難。

第一,不稱職。現實裡也有不少牧師或執事表現得不稱職,他們在自己的崗位或恩賜裡不能達到牧師或執事的要求。我相信我們也認識不少有心志卻沒有能力的領袖。

第二,不忠心。有些牧師或執事不忠心,懶惰,缺乏崗位上的熱情。有不少人不是能力或心志的問題,而是不盡忠的問題。有心有力、一股熱誠,但沒有堅持,沒有委身。

第三,性格不合。這就是所謂「化學作用」;大家看事情的角度南轅北轍、完全不一致,一開口就已引起爭執和衝突。若雙方不願按認識性格的特質來調節行為,肯定很難合作。這是學習放下自己的功課。

第四,不合理。要求不合理,甚至不合真理、不符合《聖經》教導。通常都是為堅持自己的私意或利益。

第五,不願意。不願意作出改變或付出。不願意放下自己的權利。

這五個「不」,就是「牧師執事共舞」不應該有的先決要素。因此,牧師和傳道人應該先檢視自己的角色。

第一,我們都是神的僕人,我們要向上帝交賬,因為是上帝呼召我們當牧師或傳道人。

第二,我們是這所教會的群體會友的牧者,被這群會友認同的牧者。這點指出牧師傳道人的工作是需要向上帝交代,同時也需要向服侍的群體—會友交代。對神對人,我們都有責任。

第三,這也是許多牧師傳道人忘記的一項,我們同時也是教會這個地上有形組織、機構、團體、或有限公司的僱員,我在地上的薪金是由這教會發出的,所作的也是受這教會和社會有關法例所監管。因此,我們不能說只向神和會友交代便可任意而行。我們也需要向發薪金給我、聘請我的這所組織和它的章呈交代。大家不要誤會這樣做是代表失去神性。不要走向極端!上帝要求我們不單向祂交代,同樣也要向地上的組織交代。這是每個受問責的傳道人要有的心態。

想知道更多牧者與執事間的故事?馬上訂購《與執事起武/舞》,可享八折優惠﹗優惠期至九月底。

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, 。將永久鏈結加入書籤。

發表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