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與執事起武/舞》試讀:執事是祭司

有一天,一位按立執事跟我分享一件事。事緣有一位姊妹很擔心不知如何跟主任牧師分享某件事,恐怕過分驚動教會「高層」,不知我會如何回應,也怕表達得不清晰。她既不想先找牧者分享,卻又想尋求教會領袖的聆聽和意見,於是便找上了這位執事分享,期望經過他智慧的判斷和過濾後,再把事情轉告給我,讓我可更清晰了解事情。

會友對牧者總有一些「顧忌」,認為主動找牧者是「大件事」;或是感到自己的意見太微不足道,不敢驚動繁忙中「神的僕人」。反而,會眾覺得執事較易接近、較「平信徒化」,牧者往往要預約,在教會見面時總是忙這樣忙那樣。反觀執事則看似時間較為「充裕」,聚會完畢後就可以即時反映意見。再者,一些會眾也認為執事既不是教牧,對會眾的理解和體會總比「神聖不可觸摸」的牧者們較易明白會眾反映的意見,以會友角度作回應。會眾對教會的意見,也很想透過作決策的執事們直接表達。基於以上種種原因,不論是否正確或合宜,執事在會友中既是「代表」,會友有著「代表著我」的情意結,執事於是成為了「宣洩」(venting)的傾訴或投訴對象,也成為牧者們「獲取信息」了解民意的重要途徑。

有時候,執事們則擔任由上而下的中間人角色。作為主任牧師或區牧推動事工的橋樑,當會眾未能完全明白教會或牧區的路向和一些項目的意義,在小組中的執事就會協助「解畫」,讓前線的信徒也能更了解主任牧師或區牧的目的。執事要替教牧或教會「推銷」政策、也要代會眾在決策議和教牧層中反映意見。

執事站於「破口」中,是領導也是會友、是決策成員也是受眾。要協助處理糾紛、也要為從上帝而來的領受作爭取或辯護。「中間人」是「搭橋人」,但卻也是「夾心人」。可以「兩瞽相扶」、卻也可以「兩面不討好」。「中間人」、「忠奸人」,執事工作殊不易做。

我經常提及的一個詞語——「中間人」,這個詞語在舊約聖經的原文是「祭司」,意思是中保或中間人,舊約聖經告訴我們因為聖潔的上帝跟有罪的人不能接觸,但祂深愛人,所以安排了聖潔的祭司,其中大祭司擔任代表,代表人向上帝獻祭;大祭司也從上帝那裡領受祂的信息,以至成為祂的代表去作服侍,以及發放當中要向人或皇帝領袖等發放的信息。祭司便是神與人之間的中保。到了新約時代,正如《希伯來書》所說的,耶穌基督成了大祭司,就是神和人之間的中保。既然教會是上帝所設立,又是上帝的國度在地上彰顯的形式,所以執事便是擔當牧師和會友的祭司,也是會友與牧者或教會領導層的祭司,在當中協助牧者向弟兄姊妹去解釋、推動和發放信息,同時也代表眾弟兄姊妹,把收集得來的意見反映和回應,並代弟兄姊妹去監管主任牧師的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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